各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2009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现将近期就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6月5日前,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鉴证盖章、回生源地申请、国内升学不参加就业申请、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申请、暂缓就业申请。
2.6月6日-6月10日,上报2009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就业方案含义:http://yjsc.gdcc.edu.cn/xwzx/xwxx.asp?id=1888)
3.6月21日-6月30日,补报2009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
4.7月初,发放报到证。
二、具体安排
1.拟就业的研究生
(1)已领取《就业协议书》但尚未完成签约手续的研究生,请敦促签约单位尽快完成签约手续,争取早日取回《就业协议书》送所属学院学科秘书鉴证盖章后交研究生处杨老师审核。
(2)6月5日前完成签约手续并将《就业协议书》交回研究生处的研究生(部分公务员单位如不需签《就业协议书》可以正式录用函代替,但需从学科秘书处领取本人空白《就业协议书》交回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根据《就业协议书》(正式录用函)标明的录用单位在6月10日前编入2009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
(3)6月5日前无法完成签约手续的研究生,须申请暂缓就业,按照规定填写《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如6月30日前完成签约,填写的《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协议书》自动失效。研究生处将根据《就业协议书》(正式录用函)标明的录用单位在6月30日前补报此部分研究生就业方案。
2.拟回生源地的研究生
6月5日前,填写《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回生源地登记表》,获批准后,研究生处列入2009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将毕业研究生派遣至生源地人事部门。
3.拟国内升学或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研究生
(1)6月5日前登录http://www.gradjob.com.cn/cms/index.html,在网站上注册、绑定后,在“就业派遣申请”菜单下选择“升学不参加就业申请”或“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申请”的项目,仔细阅读申请说明。
(2)填写申请,并提供签证(原件、扫描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原件、扫描电子版)到研究生处审核。
(3)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将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打印一式四份,交回研究生本人核对签名、家长签名以及学院盖章。
(4)研究生处将国内升学或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研究生列入就业方案。
4.拟申请暂缓就业的研究生
(1)6月5日前按照规定填写《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
(2)6月22-6月24日统一签署《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未签署《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的研究生一律派遣回生源地人事部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6月5日前将本班同学的《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和《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回生源地登记表》统一交至研究生处。
2. 申请回生源地、国内升学不参加就业、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研究生,须将空白《三方协议书》交回研究生处。
3.请认真填写《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或《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回生源地登记表》,其中《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表内“申请理由及未就业原因”项目和《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回生源地登记表》表内“回生源地原因”项目如有单位或意向单位必须将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写明,以便学校掌握各毕业研究生详细就业情况。
4. 《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广东商学院毕业研究生回生源地登记表》请进入下载专区“研究生用表”处下载。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00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