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9年研究生调档函等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5-21浏览次数:621

各位拟录取考生:

为便于考生及时办理相关工作,我办确定于2009521开始受理调档函发放工作。各位拟录取考生如欲尽快办理人事档案转寄事宜,请于65前带有效身份证件亲赴、或委托他人到我办领取人事档案调阅函(代办人须持委托人书面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按教育部有关安排,2009年全国研究生录取检查工作将于530开始,预计610左右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可完成全部录取检查工作,并在录取通知书上加盖广东省招委招生专用章。届时,我办将尽快把录取通知书寄发至考生本人;未在610日前到我办领取调档函的考生,其调档函将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

各位拟录取考生如欲修改个人通讯地址,请于65日前把书面申请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我办,传真电话:020-84096782,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