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2009届毕业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特别提示:2009年5月各支部发展的毕业生同学目前已在党委组织部审批,可按预备党员办理相关手续):
一、党组织关系转出
1. 2009年7月前可以完成签约手续拟就业的同学、拟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同学,请按照要求填写《党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登记表》,并由各毕业班党小组长汇总后在
2.拟申请暂缓就业的研究生,经申请党组织关系可暂时保留在学校,时间不超过两年,就业后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组织关系暂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必须按党章要求,严格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完成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和按期缴纳党费,并且每月必须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
3.拟到国外留学、拟回生源地的研究生,党组织关系一般转至生源地人事部门、居住地街道(居委)或父母居住地的党组织,请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党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登记表》相关内容交由各毕业班党小组长汇总。
二、团组织关系转出
1、毕业生团员已落实单位或考上外校研究生以及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均需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出;毕业生团员进入我校工作的不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
2、各班级
特此通知。
研究生党总支 研究生分团委
二00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