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重要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25浏览次数:578

   

    1.需要用科研经费、教研经费购置设备的老师请到资产处网上下载申报表,于10月15日前交资产综合科84096405,逾期不受。

    2.因部分行业发票更版,2009年7月1日前的发票需在年底12月31日前报销完毕,7月1日以后发生的业务需启用新发票报销。

    3.老师用科研经费购买复印纸、杀毒软件和印刷业务,需在资产处网页查询政府定点供货商处采购,否则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