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08-2009学年度研究生学术奖评选工作,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申请者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二)具体条件
1.培养计划当年度规定的全部课程平均成绩达75分以上;
2.在学期间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
3.科研成果获得厅局级以上奖励;
4.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学术竞赛并获得奖励。
参评者须同时满足以上1条件以及2、3、4任一条件方可申报。
三、评选程序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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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四、有关说明
1. 发表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若为第二作者,其第一作者只能是其导师),且发表日期须为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参考北京大学图书馆2008年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及其扩展版来源期刊。核心期刊均指相关刊物的正刊,增刊、副刊和专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定为核心期刊。
2.科研成果奖励的认定标准参照我校科研处有关规定。
3.省级以上学术竞赛一般指全省性(国家各部委全系统)、全国性以及世界性的学术竞赛。如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挑战杯”广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
4.本通知中“以上”均包括本数在内。
5.上一年度已获得“研究生学术奖”称号的研究生如申报本年度“研究生学术奖”,所用成果不得重复计算。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商学院研究生学术奖申请审批表》
2.《广东商学院研究生学术奖申报信息汇总表》
3.《广东商学院研究生学术奖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处
二00九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