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较易发生在校园里师生身上的被诈骗案、被盗窃案,结合案例给予阐述,望能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一、 诈骗案。
(一)网络诈骗。
1.网上购物诈骗。
事主王XX在某网站上看中了一台诺基亚6300手机,并按照网上提供的电话联系,于2008年12月16日16时在邮政储蓄将人民币620元汇入对方的帐号,但到了12月17日约好的时间对方又再要求汇3100元保证金,事主不给对方汇款则不交货并不肯退还汇款。
2.网上订票诈骗。
报警人林XX称2010年9月27日中午12时30分多,在互联网订购机票,汇款1076元人民币后,对方称机票出不了,叫事主到柜员机激活机票。事主按对方工作人员所说,被骗自行到建设银行柜员机转账12590元人民币给对方,结果仍拿不到机票,多汇给对方的钱对方也没退回。
3.网上购买“游戏点卡”诈骗。
报警人朱X报警称:其2010年9月27日10时许在广州市海珠区某高校25栋宿舍上网玩魔兽世界网络游戏时有人宣传卖游戏装备,卖方约好在网上交易平台交易,转账815元后无法得到装备,要求退款时网站方要求再转713元才能激活帐户,事主被骗815元人民币之后报警。
4.网上玩游戏中奖信息诈骗。
2008年8月22日16时许,事主杨XX正在上网玩网络游戏时,被人以网上抽奖形式诈骗,杨XX与所谓的客服人员联系,对方向其索要工本费、保证金,杨XX先后三次在邮政储蓄柜员机向对方提供的邮政储蓄帐户6221886400005953986汇入人民币980元、3200元、700元,加上汇款的手续费24.4元,事主共损失人民币4904.4元。
5.网上介绍工作诈骗。
2010年9月18日,受害人蔡XX在1010兼职网上找到在网上招聘打字兼职员的厦门金达源印刷有限公司,通过QQ与该公司人员林XX交谈后,约定受聘为该公司兼职录入手稿小说之类,报酬为每万字200元,做满两个月升为250元。在2010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期间,被该公司人员先后以预交手稿资料押金、保证金的名义诱骗受害人往对方提供的户名为李XX、账号为6227002642410266605的建行账户和户名为李XX、账号为6228481610989644310的农行账户内转账或存入人民币合共3300元,但一直没有收到过对方寄达的手稿资料。
6.网上帮忙发表论文诈骗。
某学校老师通过网上联系到某人,该人声称可以在全国的刊物上帮其发表论文。该老师按对方提供的帐户汇款过去,但迟迟不见自己的论文发表。老师担心被骗于是报警。
7.网上QQ中奖信息诈骗。
报称上址事主在网上被人以中奖方式被诈骗。2009年3月21日上午9点多,事主在宿舍电脑出现一条信息称事主的腾讯QQ号码中了个二等奖,奖品是一台电脑和三万八千元人民币,经联系对方称需要交航空快运费、领取工本费、工商税收等费用,共需要汇款1050元人民币,事主在中午12点左右在校内的邮政储蓄点汇了1050元人民币到他们提供的账号6221886400015608505,该账户的收款人的姓名为王XX。后对方要求事主再汇款7000元人民币,事主感觉有点不对,于是报警。
(二).电话诈骗。
1.冒充公、检、法、海关等机关工作人员,以洗黑钱需审查银行帐户为由进行诈骗。
2009年8月27日10时59分事主王XX的手提电话收到一名陌生女子的来电(0755-82228865),对方自称是深圳建设银行罗湖支行的职工,现在有一名叫吴XX的男子来他们银行取一笔十二万六千元的款行,但对方所拿银行卡的资料是事主本人的资料,要与事主核查一下身份资料,并称保安已将该男子扣留,并报了警,让我不要挂电话。过了约两分钟,电话里头的女子称警察刚到,但吴XX已逃跑了,要事主与刚到的警察通话,电话里自称是深圳市公安局名叫张XX的男子亦询问了事主的身份资料,并称通过公安局及建设银行内部还查到事主有一个在深圳光大银行开的账户,该帐户涉嫌与境外金融犯罪有关,并称此情况已通报了深圳检察院的陈科长,稍后陈科长会联系事主。过了一会儿,一名自称是深圳检察院陈科长的男子用电话(0755-84463999)致电事主,其在电话里头也核对事主的身份资料,并咨询事主建设银行卡内存有多少钱,事主也如实回答了,后对方称如要洗脱事主的涉嫌,需要冻结以事主名义开的所有银行账户,事主称建设卡是工资卡,能否不冻结,对方称可以不冻结,但要取消建行卡的转帐功能,并让事主立即到柜员机操作,事主马上去到建设银行的柜员机按照对方的要求输入一连串号码(号码已记不清)后按确认键取了卡后立即离开了。事主后来发现被骗报警。
2.冒充事主亲朋好友进行诈骗。
2008年9月9日事主周XX的姐姐接到来电显示号码为13132784970的电话。一名女子在电话中冒充事主在外地读书的外甥女张X的班主任称:其外甥女张X出了车祸昏迷,现需要5000元人民币做手术。事主于是在邮政所将5000元人民币汇入帐户名为欧阳清湖,帐号为6621885840036364151的邮政储蓄帐户。后联系到其外甥女知道受骗。
3.冒充电信局工作人员,以电话欠费为由进行诈骗。
2009年11月20日14时30分,事主罗XX在宿舍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冒充南昌市电信局工作人员与公安人员,对方以事主欠电话费及银行账号涉及经济犯罪为由,骗事主将现金存入对方账号,事主于16时30分许,到建设银行柜员机将3500元转至对方账号,后发现被骗。
4.电话中奖诈骗。
报警人谢XX称,8时许接到13476121447电话来电,说事主已经中奖,让事主说出身份证号、银行帐号及密码,报警人后发现其邮政储蓄帐呈内的300元存款被提走,但其存折、银行卡均未丢失。
(三).短信诈骗。
1.手机中奖信息诈骗。
2009年6月3日11时24分许,柯XX的手机收到一短信息,对方称是飞信搞抽奖活动,其中了二等奖,奖品是现金5800元和一台三星笔记本,并提供了一网址让事主核实。柯XX上网并致电一热线电话核实,对方称其中奖并要求先交邮递费和保险费1380元。当天下午15时,柯XX通过其邮政储蓄(账号:605810133220809423)将1380元转帐到对方帐户(62218864000166412)后觉得不妥的,致电10086证实被诈骗。
2.消费信息诈骗。
报警人洪X报称:在2010年9月24日上午10时许,接到一条号码为:13045544771发来的短信,称他的信用卡透支,要其将其他银行卡上的钱转到一安全账号上,报警人洪X在下午13时14分在邮政柜员机上用本人邮政储蓄卡:6210985810000936823向对方账号转去了2856元,后发觉被骗。
3.其它信息诈骗。
2010年6月9日13时许,报警人朱XX的手机收到一条信息,银行将在她所开的帐户上扣1000元的服务费,朱XX根据信息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对方称要事主朱XX报警,她又按照对方提供的电话打过去,接电话的人称其的资料被人盗用,要将银行上的钱转到安全的电子帐户上,于是朱XX就将银行卡的4500元人民币转入对方提供的电子帐户,到2010年6月11日朱XX去取钱时发现钱没有了才知道被骗。
(四)其它诈骗。
1.拾物平分诈骗。
报警人黄XX11时在赤沙路人行道碰到一男两女以拾物平分的形式诈骗了现金3150元。
2.网上或手机发布虚假信息诈骗。
事主罗XX报警称他因误信一条手机短信息,这条手机短信息的内容是可以帮忙制作一张电话卡以得知别人的通话以及短信息内容,于2011年1月14日在邮政储蓄所先后三次给对方汇款共计人民币7500元。对方账户为6210985510001750609,户名肖XX。
3.制造交通事故诈骗
报警人16时30分,报警人驾小车途经房校对出小桥至新滘东路路段时,被同方向前面一白色小面包车(车牌不清)迫使其慢行,当报警人超车时被逆向而来的一骑单车的男子(年约20岁,1.65米,手拿药酒)故意挤车,骑单车男子自行摔倒,酒被打破,后报警人给骑单车男子2800元。现回家怀疑是诈骗案。
4.招工诈骗、传销诈骗等。
社区民警支招
1.以上行为都是诈骗行为,牢记任何时候都不能相信陌生电话来电所说的内容,或挂机后即拨打家属或朋友电话进行查证,或找身边可信的人商量,必要时咨询警察。
2.现在科技先进,通过电脑改号软件可以将来电设置为任何号码,故自称是公、检、法、海关、电信局的电话要特别注意,现公安机关办案不会制作所谓的电话笔录,更不会设置什么“安全帐户”。
3.转账一定要慎重,如何时候不能轻信他人将存款汇入不认识的帐户,也不要按对方指示在柜员机操作,这样的操作都是进行转账的操作,一定要留意柜员机上的提示及看清操作过程。
4.接到代替亲友的求助电话时不要慌张,可用“假信息”测试对方或打所称亲友和亲友旁人的电话进行查证。有时手机会被对方“屏蔽”打不通,所以平时尽可能要亲朋好友之间掌握多种的相互联系方式
5. 网上购物、购票要到信誉好和正规网站进行购买,并一定要有“支付宝”的过程来保障自己的消费权益,这样不会轻易被骗。
6.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奖品、好处不会随意得到,凡是称中奖若领奖品需先交保证金或先交税费的均是诈骗行为。
7.遇到有人制造交通事故时,应马上报警。
二、盗窃案。
1.学生宿舍被盗。
2010年9月19日2时许,报警人刘X(男,22岁,学生)与同学李XX(男,23岁,)在位于学生宿舍24栋XXX房睡觉,至当日8时睡醒时,发现放在电脑台上的三台手提电脑(价值不详)不见了,现场门窗无被撬痕迹。
2.运动场场边被盗。
2010年4月21日21时50分至22时许,苏XX在校园操场跑步时,放在操场边的包里的一台诺基亚手机和一台O2手机不见了。
3.教室、图书馆、饭堂等公共场所的被盗。
2010年4月13日10时至12时,容XX因照毕业照,将一个包放在校园实验楼前,后发现不见,包里有现金人民币400多,还有各种证件。
4.公交车上被盗。
2009年11月30日18时许,事主车XX搭37路车经过五羊新城时被盗一个钱包,内有现金200元,一个其本人身份证。
5.家属宿舍被盗。
2009年7月14日17时40分,事主陈XX与其妻离开宿舍外出吃饭,至当晚23时45分许,发现放在入门左侧卧室内的一台黑色IBM牌T63型的手提电脑不见了,随后发现原先放在右侧卧室窗台上的黑色背包内的一个黑色钱包也不见了,钱包内有现金人民币约8000元、港币1000元及陈XX本人身份证、农行卡和中行卡各一张。现场门窗未见损坏,屋内物品没有被翻乱迹象。被盗的IBM牌T63型的手提电脑于2008年8月份以9999元购买。总损失价值约为14000元。
6.办公室被盗。
2009年11月9日上午10时30分至10时40分,报警人林X离开办公室,离开时无关门,后回来发现放在办公室沙发上一个黑色四方包和放在办公桌上一部金立手机被盗,其中包里面有一部银灰色外壳14寸戴尔液晶手提电脑,该电脑是2003年10月份购买,当时买了9000多元,现约六成新,手机是2007年7月份购买,当时买了1500元,现约五成新,都无发票。
7.柜员机被盗。
报警人白XX称其于2009年7月25日上午9时许,于邮政储蓄柜员机取款时后忘记取走银行卡,后发现其帐户被人提取了8000元人民币。
8.校外租屋被盗。
社区民警支招
1.住处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和其它贵重物品。
2.到操场、球场运动时身上的物品要找人看管。
3.在公共场所时人和财物不能分开。
4.外出时身上尽量少带钱财,且钱财尽量不要外露,住处的贵重物品最好找专人看管。
5.离开办公室时要锁门。
6.邻里之间、同学之间要相互守望,共同提高防范意识。
7.到柜员机取款时,操作前先看清楚柜员机是否有异样,操作完后记得一定要取走银行卡。
8.当身边发生被盗情况时,不能惊慌或乱动,没有把握时,将安全放第一位,不要采用过激言行,确保安全。
9.尽量不要到校外租屋住,因为校外出租屋用于安全防范的硬软件跟不上,安全没有保障。
师生们!只要我们自己提高防范意识,诈骗、盗窃等案件就不会轻易发生在我们身上!
报警电话:110 84092782(官洲派出所)84096110(学院警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