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 针对四要件论的批判及反思讲座顺利进行

发布者:袁东卫发布时间:2020-12-04浏览次数:567

讲座| 针对四要件论的批判及反思讲座顺利进行

20201211930分,必赢线路检测3003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陈建清在必赢线路检测3003模拟法庭举办了一场题为针对四要件论的批判及反思的讲座,讲座由蔡孟兼博士主持,必赢线路检测3003的研究生参会。

图:陈建清教授演讲

讲座围绕“四要件论的批判及反思”这一主题展开,讲述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比阶层理论与四要件理论,二者在犯罪成立的理论体系中各占半壁江山。阶层理论由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构成,是立体的、动态的、开放的理论,代表人物有陈兴良、张明楷、周光权、黎宏学者;四要件理论,又称构成要件理论,由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客观、犯罪主观构成,是平面的、静态的、闭合的理论,代表人物有高铭暄、马克昌、阮齐林、刘艳红学者。

第二部分讲批判四要件论的主要论点。在确立了阶层理论具有克服适用刑法恣意性、避免遗漏应当检验的要件、节省精力等优点的情境下,陈教授将张明楷、陈兴良、周光权学者批判四要件理论的代表性论点归纳为以下六点:违法性判断在犯罪构成体系之后、实质判断凌驾于形势判断之上、不能区分违法和责任、不能保证从客观到主观的认定、闭合式的犯罪构成体系、犯罪客体不适合作为构成要件。

第三部分是对四要件论批判的几点反思。陈教授总结为三句箴言:理论日渐丰满,现实依旧骨感;理论莫成花瓶,务实方能践行;理论并非灵丹,理念破解困境。学术生态百家齐放固然美好,提倡学术观点没必要过于推行特定学术观点。无论是三阶层理论还是四要件理论,都是解决刑罚适用或者说解决刑罚定罪量刑的工具,并不意味着某种理论就是神秘科学的,归根结蒂也只是工具。

图:提问环节

主讲部分结束后,进入提问环节。此次讲座理论的深度和广度吸引了多位同学提问探讨,陈教授和蔡博士就提问一一解答。最后,蔡博士进行了总结,代表同学们感谢陈教授的精彩演讲,给大家带来一场理论丰富的学习旅程。

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图:陈建清教授与蔡孟兼博士讨论

图:讲座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