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研[2020]42号
各有关单位:
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通知和要求,需要对我校的专家信息进行全面更新维护。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专家库填报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人事关系在我校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二是在校外兼职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上均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导师。(注意:不要漏掉填报范围内 “双肩挑”专家)
请各相关单位在《原有专家库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会分别发送)的基础上,按上述范围要求进行修改、新增、完善或删除。
二、填报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工作是在前期已有部分专家库基础上进行信息更新与完善,具体填报内容及字段详见《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4)。
报送内容请注意:
1.对于离岗的专家,其原所在学院须与人事处确认后删除;对于退休的专家,建议保留。
2.《专家信息汇总表》中标记黄色的栏目为必填,标记橙色的栏目须至少填写一组(即学术学位类型和专业学位类型信息不可同时为空),其他栏目尽量填写完整。
3.专家所在学科应为指导研究生的学科。专家从事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以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请根据《专家库数据字典》(见附件3-8学科代码或附件3-9专业类别领域)填写。
4.请确保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真实有效;“研究方向1、2、3、4”填写专家的主要研究方向,至少填两个;“头衔”名称的填写参见附件3-10,若3-10中没有的头衔可以填写具体名称,若无头衔可填写“无”;“头衔”可填多项,中间用分号隔开。
三、工作安排
1.相关单位需收集、核对并汇总填报范围内的专家有关信息,统一在《专家信息汇总表》中更新、汇总(注意:不要改变Excell表表格表头)。
2.相关单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于7月6日前发至996462125@qq.com,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北三-905。
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保证我校参与各项评估评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
1.《原有专家库信息表》(分单位下发)
2.《专家信息汇总表》(模板)附件2:专家信息汇总表.xlsx
3.《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专家库数据字典.xlsx
4.《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4: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docx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8日